学 校 接 待 制 度

来源:佚名发布日期:2009年08月20日 点击数:6148

   搞好接待工作是保证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兄弟单位来校交流等工作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对我校接受上级指导、吸取外校的先进经验、推动学校工作进展有着重要作用。根据热情周到、制度规范的原则,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一、要满腔热情地做好对上级领导和兄弟院校领导的接待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同志来校,由校内主要领导接待和陪同,学校的其他领导视工作的需要参加;兄弟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来校,视来宾的职务情况和考察内容,由学校领导会见、介绍,学校有关职能部门领导负责接待、陪同。

  二、要加强接待工作的领导与组织,搞好接待工作中的具体安排。 凡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兄弟学校领导来校指导、检查工作和参观、访问,由校办公室统一安排;其他业务联系工作,由学校对口部门接待。

  三、在接待工作中要体现礼仪从简,讲究实效的原则。对接待过程中的各项具体事宜,要严格按有关办事程序和财务制度处理。

  四、在正常的接待工作中,不准用公款支付营业性歌厅、舞厅、 夜总会、卡拉OK等娱乐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和参加有关单位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公共娱乐场所的赠券和娱乐活动。对有上述行为者,应主动检查纠正,组织上应给以批评教育,所用公款应如数退出。

  五、 不准举办和接受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营业性公共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六、对违反学校接待制度,在群众中造成恶历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七、本接待制度适用于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以及所有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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