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吕四中学操场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来源:佚名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8日 点击数:1547

启东市吕四中学操场维修工程已经批准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招标。本次投标比选活动具体说明如下:

一、招标内容

启东市吕四中学操场维修工程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全过程监理。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启东市吕四中学;

2.2资金来源:操场维修项目款;

2.3工程规模:本工程施工合同价约250万元;  

2.4    期: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2.6投标保证金:6000元人民币(现金);于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并交纳,不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者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6  21 日上午  9:00  

四、开标地点:启东市吕四中学实验楼底楼,招标联系人: 赵锡华  ,联系电话: 13912224439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等级: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为一名。

3、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公用专业省级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一名。

4、拟派监理员:具有市政公用专业省级及以上监理员执业资格,人员数量一名。

5、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合同价的75%;余款在工程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在委托的全部监理业务完成后并提交完整的工程监理资料后七天内退还(不计利息)。

5、约定事项: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有关质量或技术要求等,必须达到有关行业标准要求。

六、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文件由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函原件,投标文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格式及要求进行报价

2、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项目委托监理的所有费用。

3、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里,密封袋上标明:投标内容、投标人名称,在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提交给招标人。

4、投标文件均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签字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文件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投标文件的报价表必须盖章

6、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七、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为1份正本1份副本。

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投标项目、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

3.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4.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无效情形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 投标文件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5.其他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

九、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本工程最高限价: 6万元,低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范围内的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若最低报价有相同者,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十、授予合同:

1、中标通知

中标公示期满并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无异议,将直接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或履行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启东市吕四中学

                                          0一九年六月十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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