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启政发﹝2015﹞96号)等文件精神,为选择新一学年的食堂原辅料供货商,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食堂新一轮供货商资格入围活动,诚邀符合条件的供货商参加。
一、 原辅料供货项目
⑴大米、面粉;⑵食油;⑶酱油、食醋等调味品;⑷;蔬菜;⑸鲜肉;⑹鲜鸡肉、鲜鸭肉;⑺肉类冻品;⑻水产食品(鱼虾类和海产品);⑼禽蛋类;⑽豆制品;⑾学生奶;⑿米面制品;⒀糕点。
二、供货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⑴新进入学校食堂供货的单位须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证明。
⑵具备从事相应行业的工商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健康证。
⑶食品生产企业还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食品流通企业必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QS)。
⑷代理产品的须提供有效授权销售证明和注册品牌证明;
⑸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须具有相应基地规模、产出能力、产品种类等资质。
特定行业还须具备下列资质:豆制品、糕点制作提供在市级以上监管部门备案的小作坊证明;粮食供货商提供“放心粮店”证明;食盐供货商提供食盐批发许可证;学生奶供货商提供学生奶供货授权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三、提交入围资质材料
⑴请提供本公告中第二点所提出的供货商入围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⑵供货商报名时提供纸质复印件(新进入学校食堂供货的单位需随带原件交所报名学校审核后退回),也可以提交电子文本报名。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⑴报名时间:
⑵报名时须填写《学校食堂原辅料供货资格入围报名表》和供货商入围资质材料清单。
⑶学校联系人:秦卫、朱舜渝 联系电话: 13912221960、15006289660 邮箱:759129616@qq.com
六、入围结果的确定及供货资格的取得:
学校对供货商的资质集中进行审核,对新进入学校食堂供货的单位进行必要的实地考察, 7 月 10 日前确定入围对象,供货商取得入围资格后与学校签订协议,交纳入围履约保证金。学校按竞价周期,组织供货商竞价,按竞价规则确定某一时段、某一供货项目的供货商,并以该项目的中标价格作为该时段的供货价格。入围的供货商必须参与各竞价周期的报价,如连续三次不参与竞价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启东市吕四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