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本校就食堂原辅料供货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关生产经营资质和能力、满足学校食堂正常需要,乐于服务教育事业的供货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
生产(经营)下列十一类的供货商:
(1)大米、面粉;(2)食油;(3)酱油、食醋、调味品;(4);蔬菜、蛋;(5)鲜肉;(6)肉类冻品;(7)河、海鱼;(8)鲜鸡;(9)鸡制品;(10)豆制品;(11)学生奶。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守法经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特别是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乐于为教育事业服务,维护学校和学生的权益,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企业在当地同行业中突出,具有履行供货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与能力。
(3)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相应产品介绍及产品检测报告书等资质;食品生产企业还必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食品流通企业还必须 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代理产品的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QS)、代理产品的有效授权销售证明和注册商标证明等资质;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还必须具有相应基地规模、产出能力、产品 种类、产品质量等资质。
(4)具备确保食品质量的保证体系或检测设备,以及相关产品的质量荣誉等资质。
三、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
1.投标人身份证明和法人委托代理授权书证明。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以及经营场所面积、仓库面积、运输工具和食品质量检测设备等证明。
3.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相应产品的介绍和产品检测报告书。
4.食品流通企业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代理产品的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相应产品的介绍和产品检测报告书、代理产品的有效注册商标证明和有效授权销售证明。
5.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的基地规模、产出品种、产出能力、市场销售状况等证明。
6.2016年上交国家税收证明。
7.有关诚实守信,守法经营资料。
8.有关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证明和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证明。
9.体现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明。
10.体现供货者在当地同行业中突出的相关资料。
11.反映近几年本企业相关获奖荣誉的资料。
四、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7月9日下午5:00
五、报名地点:启东市吕四中学学校——(传达室)。
联系人:施洪亮 秦卫
联系电话:13806285123 13912221960
启东市吕四中学
201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