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教育局文件
启教人〔2012〕4号
关于转发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对2012年拟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人员论文进行鉴定与答辩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乡)教管办、各直属单位:
2012年拟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论文鉴定与答辩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南通市教育局《关于对2012年拟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人员论文进行鉴定与答辩的通知》(通教职称〔2012〕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申报对象
2012年拟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报者的年龄、教龄、职龄、学历(学位)、提交鉴定的论文发表或文章获奖时间均截止到
二、领取材料及报送论文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
1.领取材料袋的时间:
2.报送鉴定论文的时间:
3.领取材料袋、报送鉴定论文的地点:教育大厦509室。
4.联系电话:83308963、83110352。
三、所交费用
领取鉴定论文的材料袋每只为5元;提交论文时,每一个申报对象需交论文鉴定费100元(以上费用代收后全部上交南通市教育局)。
四、填写要求
1.《论文鉴定、答辩申报表》中
“工作单位”填写与公章一致;
“申报类型”填写: 正常(破格);
“是否重新鉴定”:填写者是指去年论文已鉴定,成绩合格,今年重新需提交鉴定的。
涉及时间的填写一律为六位数,例1965年2月,则为:196502;
“论文目录”中,论文按发表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若是学校正副校长的在“备注”栏内注明“校长或副校长”;
“联系电话”是申报人的联系电话。
“提请鉴定的论文(论著)目录”一栏的填写内容要与《论文鉴定、答辩申报表》中“提请鉴定的本人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论著)目录”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第七页的填写(必须填写,其他表格可暂不填写)必须一致。填写好后贴在装订成册的报送论文的首页。
2.凡是提交的鉴定论文(发表或获奖)请同时报送电子文稿(与装订成册的报送论文顺序一致)。电子文稿要求:提交鉴定论文的每个申报者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上的命名,依次写上学校、姓名、学科;每篇文章建一个Word文档,每篇文章的左上角写明学校、学科。再由各校(或乡镇)分学科按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音、体、美、信息技术的顺序统一编号,打成压缩包。南通市教育局将统一组织上网查核论文是否抄袭。
4.《汇总表》的填写要按汇总表下面的具体要求填写。顺序按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生、音、体、美、信息技术等,每个学科按先正常申报后破格申报的顺序。
5.材料袋封面、封底上的“单位”“申报学科”“申报类型”的填写要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论文鉴定、答辩申报表》《汇总表》一致。
6.请各有关人员认真阅读上述要求后完成上述工作。
六、其他要求
1.材料一人一袋。每袋有《论文鉴定、答辩申报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装订成册的上报论文。
2.《论文鉴定、答辩申报表》《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不要装订。
3.提交鉴定论文的数量严格按照南通市教育局通教职称〔2012〕1号文件要求。如杂志厚的话,则论文可由封面、目录、论文、封底四部分组成,然后按时间先后顺序将送鉴论文装订成册。
4.凡是在2011年论文鉴定过的,如果没有新发表的论文请不要提交鉴定。
5.各单位在上报《汇总表》时,统一用A4纸打印(一份留校,一份上报)。
6.送鉴论文的电子文稿与汇总表一并发至13862876817@163.com。
7.领取材料及报送鉴定论文,各单位派人统一负责。
请各单位将上述文件精神传达至全体教师。
启东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中学高级 论文 鉴定与答辩 通知
启东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2年3月9日印发
(共印80份)
关于对2012年拟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
人员论文进行鉴定与答辩的通知
通教职称〔2012〕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含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论文鉴定与答辩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申报人员的教科研水平,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拟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论文由我局职称办组织专项鉴定、答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鉴定与答辩的对象
2012年拟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申报者的年龄、教龄、职龄、学历(学位)取得的时间均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二、提交鉴定的论文要求
(一)申报者必须按照《2011年南通市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通教职称[2011]8号)中正常或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对教科研工作的要求,提交能代表本人任现职以来教科研水平的论文(论著)。
(二)在新课程实施的背景下,申报者在本专业教育教学活动中进行的教学案例、教育叙事研究,并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刊物上独立发表,可以提交鉴定;校级领导提交鉴定的论文中可以有1篇是教育管理研究的论文,其余均应为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
(三)凡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文章,学科知识介绍、习题集、复习资料、辅导资料等性质的出版物,非教育主管部门评选或授权评选的获奖论文,在非法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均不作为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不属论文鉴定范围。
(四)提交鉴定的论文(含教学案例、教育叙事研究),必须由本人结合学科教育教学实践独立撰写,字数不少于1500字。对请他人代写、剽窃论文,购买获奖证书者,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五)申报者在论文鉴定、答辩申报表中所填写提请鉴定的本人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篇目、标题、出版单位等,必须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中《任现职以来教研、科研主要业绩成果》的相关项目一致。
(六)提交鉴定的正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为原件。提交鉴定的获奖论文,必须附上获奖证书原件。提交鉴定的教科研项目批文和鉴定书需原件。
三、论文鉴定与答辩的评价标准
(一)论文鉴定按照《2011年南通市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通教职称[2011]8号)文件“附件一”中教科研项目的四个类别评价、鉴定、打分。低于70分的,为论文鉴定不合格。
(二)经鉴定,申报者提交鉴定的材料不属鉴定范围或不能反映其任现职以来教科研业绩的不予评分,其论文鉴定为不合格;如申报者提交鉴定的材料被确认抄袭的,其论文鉴定为不合格。凡论文鉴定不合格者不参加论文答辩。
(三)论文答辩在论文鉴定的基础上进行,主要是对申报者的专业理论水平、论文撰写的真实性、应用性等进一步了解和评价。论文答辩分低于论文鉴定分的,原则以答辩分为准。论文答辩低于70分的,为论文答辩不合格。
(四)凡论文鉴定或答辩不合格者,不能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四、论文鉴定与答辩结果的公布与使用
论文鉴定与答辩得分记入《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鉴定、答辩申报表》(附件一)的相关栏目,作为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资格评审量化项目之一。凡论文鉴定或答辩合格者,在评审时不再对论文进行考核,其论文鉴定与答辩的最后得分按20%折算,计入评审总分。
论文鉴定或答辩的合格成绩两年内(当年与次年)有效。2012年如需重新鉴定,申报者必须在2011年已提交鉴定的材料的基础上提供新的在市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方可重新鉴定,并以重新鉴定取得的成绩为准。没有新的在市级以上刊物独立发表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则不再鉴定。
五、发表或获奖论文截止日期
申报人员的论文(论著)、表彰奖励、教科研成果等发表时间、获奖时间和鉴定时间均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
六、论文上报时间和要求
(一)论文上报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星期二),地点:市招生办三楼。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报送材料时同时报送申报者的汇总表和论文电子文稿。
(二)提交鉴定的论文(发表或获奖)同时报送与原稿一致的电子文稿,每篇论文电子稿的最后请署上本论文的作者、发表(获奖)时间和刊物名称(评奖单位),电子文稿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对照原稿审核后统一汇总(电子文稿与送审原稿不一致的则不予认定),编上号码、姓名和学科,报材料时一并报市教育局职称办。
(三)正常申报者提交鉴定的论文不少于2篇,不超过4篇;专职教科研人员、专职电教人员不少于5篇,不超过7篇。
(四)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者,必须对照通教职称[2011]8号文件第四款第二条“破格评审条件”的规定,提供符合破格评审条件的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和相应等级和数量的论文(论著),方可予以鉴定。
七、论文鉴定、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论文鉴定、答辩申报表
附件二: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论文鉴定、答辩人员汇总表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中学高级 职称论文 鉴定与答辩 通知 |
南通市教育局办公室 |
(印数:50份) |
附件一: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人员
论文鉴定、答辩申报表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盖章)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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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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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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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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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评审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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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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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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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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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重新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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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表彰、奖励名称、等级和授予单位 (破格申报者填写并附证书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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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情况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学制 |
毕业时间 |
毕业学校 | ||||||||||||||||||
起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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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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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鉴定的本人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论著)目录 | ||||||||||||||||||||||||
篇目序号 (以发表时间为序) |
发表(获奖)时间 |
论文(论著)标题 |
刊物名称、出版单位 获奖论文评审单位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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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目序号 (以发表时间为序) |
发表(获奖)时间 |
论文(论著)标题 |
刊物名称、出版单位 获奖论文评审单位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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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字): 联系电话: | ||||||||||||||||||||||||
论文鉴定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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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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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论文鉴定、答辩委员会确认的最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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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鉴定、答辩结果审核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附件2: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小中高)专业技术资格论文鉴定、答辩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单 位 |
姓 名 |
出生 年月 |
学 历 情 况 |
现专业技术资格情况 |
申报学科 |
申报类别 |
是 否 重新鉴定 | ||||
专业 |
层次 |
时间 |
名称 |
取得时间 |
受聘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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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出生年月、学历取得时间、专业技术取得和受聘时间请用6位数字即如196506;2、学历层次:本科或专科;3、现专业技术名称:中一或小高;4、申报学科:请在学科前注明中学或小学,如中学语文或小学英语;申报类别:正常或破格;如2011年已鉴定,成绩合格,2012年需重新鉴定的,请在最后一栏注
提请鉴定的论文(论著)目录 | ||||
篇目顺序序号 |
发表日期 |
论文(论著)标题 |
刊物、出版单位学术社团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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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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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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