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政府分散采购询价公告

来源:管理员发布日期:2021年05月21日 点击数:1550

启东市吕四中学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吕四中学消防设施采购更换项目询价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细内容见下表)。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3.561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一、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设备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室外消火栓带

239

东消

2

污水泵

4

上海人民

3

厨房灭火系统装置

1

检测充装

4

应急照明灯

30

国标

5

疏散指示灯

30

国标

6

安全出口灯

30

国标

二、本项目的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561万元,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对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包含消防设备的制造或销售。

3.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注意事项:

1.报价供应商应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对本项目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均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报价包含货物、相关附件、货物运输、现场安装、调试、使用、人工、运输保险、税金、售后质保服务等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本项目所有费用一次性包定,不再追加。请各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时请充分考虑各种因素。

2.本项目提供二年全免费质保(配件+人工),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质保承诺书<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3.请供应商仔细阅读项目需求。采购人项目需求中的要求,供应商必须进行实事求是的响应。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报价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接受采购货物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报价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5.有关技术及需求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

采购单位:启东市吕四中学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电话:13912224439    

五、报价文件构成

1.报价承诺书(附件一)

2.质保承诺书(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5.投标报价表(附件四):必须按提供的样表格式填写报价,所有涉及报价的页面均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以上材料如提供虚假材料的,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报价文件中必须包含上述要求提供的所有材料,否则以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处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在一个档案袋里,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报价文件递交

网络报名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4日17时00分前必须向邮箱514361830@qq.com,中发送网络报名函[附件网络报名函],作为现场开标的必要条件,逾时则不予受理

报价供应商于2021年05月25日14时0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西路国动产业园3号楼101室,并在2021年05月25日14时00分开标。迟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汇龙镇南苑西路国动产业园3号楼101室(南门口)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商务部分要求

1.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符合采购需求、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合格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质保承诺:在质保期内,同一商品、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两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供应商无条件给予全套更新或退货。供应商在接到用户单位电话通知后,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修复,更换送修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负责免费包修。

3.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须于接到采购单位书面通知后的10天内完成送货及安装,并通过验收。

4.交货、安装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合同价的5%,履约保证金将在成交供应商安装完毕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6.约定事项:

(1)成交供应商将所有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后,由采购人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如验收时发现所供货物的数量、品牌、技术参数等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或存在安全隐患等,采购单位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整改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整改通知书后七日内必须按要求整改,如再次不符合要求或逾期,采购人将视作项目整体验收不合格,终止合同履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九、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1.成交结果将在相关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成交结果没有异议的,将确定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3.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成交原则:符合采购需求且最后总报价最低者成交。若报价最低者有相同时,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

十一、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如收到的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后有效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不含三个),项目废标,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十二、付款方式:经验收达到规定质量且业主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付合同价的90%(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余款作为质保金,于质保期满时提供业主出具的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在货物投入使用并正常运行后结付货物价款时退还(不计利息)。

                                        启东市吕四中学

                                         2021年0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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