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目标:
建设高度文明校园,确保教育教学高质量,实现教育现代化办事程序规范:
接收新教师
个人自荐→试上课→校长室集体考评研究→公示→接转人事关第→签订聘用合同
接收转学、借读学生
学生、家长申请→校长批准签发接收证→教育局教育科签批→去原学校取得转学或借读证明→教育局教育科变更学籍→凭证到校长室报到→财会室交费→教务处注册插班
学生表彰奖励
按奖励条例班级推荐→政教处、教务处审核→公示→分管校长审批→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校长室颁奖
学生处分及撤销
按处分条例班级呈报→年级组长报批→政教处审核→分管校长审批→校长室宣布→参加德育心理讲习班学习→个人申请撤销处分→班主任、年级组长报批→政教处审核→分管校长批准→公布
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
个人自我总结→小组交流考评推优→优秀者述职→民意测验→考评领导组定等级→公示→校长签提意见→报市教育局批准
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个人递交申请材料→群众测评→职评领导组评审→公示→学校签提意见→报批
结构工资考核结算
按条例由教务处、办公室提供数据→教务处汇总→公布→校长签批→财会室发放
购置公务用品
向职能部门报告→分管校长签意见→校长批准→总务处组织采购→验收进库→报销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