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示责任督学证书;
2.依法依规了解情况;
3.认真填写督导记录;
4.向学校反馈相关督导意见;
5.三个工作日之内向市教学督导部门书面报告督导情况,向市教育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6.三十日之内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导,并将整改报告报市教育督导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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